第(3/3)页 拿地皮什么的之类来抵债,李维斯也是很乐意的。 比如说金刚狼。 这个家伙或许是漫威里面少有的穷比超级英雄之一,但是他的超强自愈能力简直是吊到爆炸好不好,别的不说单单是贩卖身体器官她就牛逼大发了。 比如说闲来无事挖几百次肾,或者掏几万次心脏。 扯几十万次肠子。 剥几百万次皮。 轻轻松松就可以赚到一个亿,他可以拿他的器官抵债。 贩卖器官是犯法的……不过金刚狼好像咋挖器官都死不了,再加上他自己本身就不是什么正常人。 李维斯更不是啥好人…… 咳咳! 心中连忙默念几遍二十四字真言,李维斯赶紧把心中蠢蠢欲动的念头压下去,他刚才还真有一种把金刚狼绑架了,然后和金并坐长期买卖的打算。 不过稍微寻思琢磨一下,发现这是大反派才会做的。 他是个正经商人。 虽然不交税…… 至于死侍的器官他不敢要,死侍那家伙的能力也是超级自愈,是源自于金刚狼身上的能力,但是死侍的癌细胞太多了,他的器官是真的会害死人的。 谁敢移植死侍的那些器官,那特么简直不要命啊! 头铁啊! 铁头娃! “话说我为什么又纠结器官这种东西了,不应该想的是要去哪找两个冤大头,把剩下两个麻烦给送出去吗?而且还必须是得非常有钱的冤大头。” 李维斯嘀咕道。 漫威世界里面啥东西都不多,有钱人是真的不少。 各种各样的大富豪。 多的一批。 比方说什么汉默啊,什么奥斯本啊,什么斯塔克啊,什么金并啊,什么卤蛋头啊,什么吸血鬼啊…… 这些人都贼鸡儿的有钱,一个亿美刀对于他们来说。 简直小意思。 可是既有钱又像狗大户一样好骗的就不是一般的稀少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