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二十九章,谈判(3)-《法兰西之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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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的朋友,你知道,我们并没有做出决定的权力,您知道,根据1784年的法案(《东印度公司法案》),这样重大的决定,必须得到管理委员会的授权。而管理委员会,现在在国内。”

    依据1784年的《东印度公司法案》,东印度公司在政治方面的决策权服从于英国政府的命令。为了达到这个任务,法案就印度事务建立了一个管理委员会。委员会成员包括英国财政大臣、一名国务大臣和四名由国王任命的枢密院顾问官。依据这一法案,凡是涉及到各种政治决策的行动,都必须得到这个委员会的批准。

    “不对呀。”乔森少校说,“我记到到了1786年,依据新的《授权法案》,委员会已经把更多的权力都委托给印度总督了呀。”

    “啊,1786年的《授权法案》的确将大部分的权力都委托给了总督,但是法案授权给艾略特总督能够自行决定的范围只限于印度,最多不过是扩大到远东地区,但是开普敦并不属于远东地区。”那个留着小胡子的官员回答道,“所以,即使艾略特总督大人做出这样的要求,这个要求也是明显的越界了的,除非得到委员会的批准,否则,艾略特总督大人是无权批准这样的行动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……如果我们能够得到委员会的授权,那就说明英国本土的封锁已经被突破了,那我们也就不需要这个授权了呀。”乔森少校说。

    “是呀,你说的不错。”那个小胡子官员点点头道,“谁说不是呢,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呀,要是不按规矩办,那不是乱了套了吗?再说,如果不按规矩办事,出了问题,您说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呢?我刚刚听你说,在开普敦那边,制海权是在法国人手中的。万一,我是说万一,我们的船只遭到他们的蒸汽战船,然后被击沉了,一下子死了一大堆高贵的人。而这样的损失的原因,是因为我们越权做出了非法的决定,这个责任实在是太大了……嗯,所以,我建议,您还是直接去找公司那边,不要涉及政治上的事情,就以普通的商业行为的名义,向他们租用船只就可以了……”

    于是小胡子成功地完成了一次防守解围。乔森少校连总督大人都没有见到,就被他一个大脚,从球场的东边的禁区直接踢到了球场西边禁区附近。啊,应该是从印度东边的加尔各答,踢到了印度西边的孟买。

    然后呢?嗯,公司那边当然更有的是办法。

    “先生,您已经向我们出示过普瑞玛总督的信件了,而且这件事情,我们已经记录在案了,这个记录也都已经签字归档了,所以您现在再说,这就是单纯的经济行为,这个很难在我们的上级那边通过。当然,如果上面没有意见,我当然也没有意见。嗯,我可以给您开具一张说明,您去直接找我们的上面的人,事实上,拍板的权力都在他们手上,您就算说服了我,我也是无权做出决定,只能将资料往上面交的。”

    于是,乔森少校便又去跑“上级”,“上级”的平级,“上级”的上级。一直跑到他都觉得他可以去报名参加下一届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,并轻松赢得金牌了,才总算是得到了一个勉强的结果。

    “您知道,这一片海域的制海权并不在我们的手中。我们的船只一旦遭遇敌人的军舰,就会非常危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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